寿县明珠佳园小区交房,欢迎业主回家!

2023-05-15 20:17:00 来源:寿州人

明珠佳园小区回迁房业主:

通过多方努力,目前明珠佳园小区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交付条件,热烈欢迎各位选择明珠佳园小区的回迁房业主回家。为方便拆迁户办理回迁房结算手续,现采取集中办理方式,集中办理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0日,同时为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拥挤现象,我们将分批办理安置房结算入住手续。

请选择明珠佳园小区的被拆迁人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补充协议及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寿蔡路拆迁指挥部(原旭东电缆厂)办理交房结算手续(超出集中时间办理的,请到宾阳大厦B座23楼办理结算入住)。


(资料图)

明珠佳园小区回迁房从2023年7月1日起不再支付临时过渡期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请各被拆迁人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具体集中结算名单表附后。

联系电话:0554-3125260

联系人:周静、李方红

特此公告

寿县拆迁安置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明珠佳园集中结算名单表.xlsx

明珠佳园小区回迁房业主:

通过多方努力,目前明珠佳园小区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交房条件,热烈欢迎各位选择明珠佳园小区的回迁房业主回家。为方便回迁房业主办理安置结算手续,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拥挤现象,我们将按原住宅房、原商业用房选房证顺序号分批办理安置房结算入住手续。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安置结算手续的,一律待集中办理时间结束后,自行到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办公地点(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二楼)办理。

请选择明珠佳园小区的被拆迁人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补充协议、房屋搬迁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明珠佳园小区西门物业公司一楼办理交房结算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31日,逾期视为房屋已交付,从2023年7月1日起不再支付临时过渡期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请各被拆迁人相互转告、及时办理。具体结算时间如下:

1、2023年5月16日,上午:住宅搬迁证3-30号;下午:住宅搬迁证32-58号。

2、2023年5月17日,上午:住宅搬迁证59-79号;下午:住宅搬迁证80-105号。

3、2023年5月18日,上午:住宅搬迁证107-139号;下午:住宅搬迁证144-186号。

4、2023年5月19日,上午:住宅搬迁证188-206号;下午:住宅搬迁证207-230号。

5、2023年5月20日,上午:住宅搬迁证231-250号、门面房搬迁证6-33号;下午住宅搬迁证:251-299号。

6、2023年5月21日,上午:住宅搬迁证301-317号、门面房搬迁证38-67号;下午住宅搬迁证:318-361号。

7、2023年5月22日,上午:住宅搬迁证362-381号、门面房搬迁证68-136号;下午住宅搬迁证:383-411号。

8、2023年5月23日,上午:住宅搬迁证412-441号、门面房搬迁证143-161号;下午住宅搬迁证:442-467号。

9、2023年5月24日,上午:住宅搬迁证468-494号、门面房搬迁证161-270号;下午住宅搬迁证:497-546号。

10、2023年5月25日,上午:住宅搬迁证547-575号、门面房搬迁证271-325号;下午住宅搬迁证:579-609号。

11、2023年5月26日,上午:住宅搬迁证610-628号、门面房搬迁证361-372号;下午住宅搬迁证:629-649号。

12、2023年5月27日,上午:住宅搬迁证650-687号、门面房搬迁证373-396号;下午住宅搬迁证:702-739号。

13、2023年5月28日,上午:住宅搬迁证740-778号、门面房搬迁证397-439号;下午住宅搬迁证:789-857号。

14、2023年5月29日,上午:住宅搬迁证860-943号;下午住宅搬迁证:952-1014号。

15、2023年5月30日,上午:住宅搬迁证1021-1095号;下午:住宅搬迁证1113-1188号。

16、2023年5月31日,上午:结算2号楼802室、1104室、1304室,5号楼101室,8号楼503室,9号楼903室、1403室;下午:结算S1-2、3、4号,S3-27号,S4-64号。

联系电话:0554—4024939、19965524656、18919781251

联系人:石凤文、蒋小燕

特此公告

寿县拆迁安置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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